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委托,于2019年11月8日發布的龍崗登記所加裝電梯及配套工程項目(項目編號:1371-1940GHSZ1232)公開招標公告,因其他原因,現將原招標公告、原招標文件部分內容作如下變更:
1.原招標公告、原招標文件中第“六、投標人資格”中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變更為:“6.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須提交各方共同簽署的《聯合投標協議書》和《投標聯合體授權主體方協議書》,并應明確項目主體單位),不允許分包、轉包”。
2.原招標公告、原招標文件中“備注:購買招標文件及報名須知。”增加以下內容:“《聯合體投標協議書》和《投標聯合體授權主體方協議書》復印件(適用于聯合體投標)。”
3.《聯合體投標協議書》和《投標聯合體授權主體方協議書》格式詳見附件。
4.報名時間延期至:2019年11月25日17時00分。
5.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延期至:2019年11月29日9時30分。
6.其他內容不變。
7.聯系事項:
采購人: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彩田路新浩e都b座裙樓
聯系人:邵工
聯系電話:0755-89303138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南一道賦安科技大廈B座205
聯系人:吳小姐、王小姐
電話:0755-86539767
傳真:0755-86968551
郵編:518000
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本通知與原招標文件矛盾之處,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附件:
聯合投標協議書
與 及 就貴單位 招標項目的投標有關事宜,經各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 牽頭, 、 參加,組成聯合體共同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工作。
二、 為本次投標的主體單位,聯合體以主體方的名義參加投標,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共同與招標方簽訂合同,就本中標項目對招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主體方 負責 等工作,具體工作范圍、內容以合同為準。合同金額占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的 %,承擔的招標代理服務費占總招標代理服務費的 %。
四、參加方 負責 等工作,具體工作范圍、內容以合同為準。合同金額占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的 %,承擔的招標代理服務費占總招標代理服務費的 %。
五、各方對于分享項目成果和知識產權的約定為:
六、各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在中標后經各方協商后報招標方同意另行簽訂協議或合同。
七、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在本項目中單獨投標。聯合投標的項目負責人不能作為其他聯合體或單獨投標單位的項目組成員。因發生上述問題導致聯合體投標成為廢標,聯合體的其他成員可追究違約行為。
八、未中標,本協議自動廢止。
主辦方: 參加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參加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注:聯合投標時需簽本協議,聯合體各方成員應在本協議上共同蓋章,不得分別簽署協議書)
投標聯合體授權主辦方協議書
(聯合體各方名稱), 、 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 項目的投標,我單位現授權(聯合體主辦方名稱)為本投標聯合體主辦方(投標主體單位),聯合體主辦方負責投標項目的一切組織、協調工作,并授權聯合體主辦方以聯合體的名義參加項目的投標,聯合體主辦方在投標、開標、評標、合同談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本次招標有關的一切事務,聯合體各方均予以承認并承擔法律責任。
本授權有效期至本次招標有關事務結束止。
被授權方(公章): 授權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授權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注:聯合體投標時所需簽署本協議,協議書需完全注明組成聯合體各方成員,如由授權代表簽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委托書》)
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